送检指南
送检指南(建筑材料及制品) | |||||
序号 | 材料制品类别 | 检验依据标准 | 检验项目 | 样品尺寸 | 样品数量 |
1 | 平板状建筑材料及制品 | GB 8624-2012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 | 燃烧性能A(A1)级(平板状建筑材料及制品) 适用项目(GB/T 5464+GB/T14402) | GB/T 5464:试样为圆柱形,体积(76±8)cm3,直径43mm,高度(50±3)mm, 样品厚度不够50mm,可叠加层数使其达到50±3mm并用两根0.5mm的铁丝捆绑。 | GB/T 5464: 5组 GB/T 14402: 样品应该具有代表性,对于匀质制品或非匀质制品的被测组分,应任意截取至少5个样快作为试样。若被测组分为匀质制品或非匀质制品的主要成分,则样块最小质量为50g。若被测组分为非匀质制品的次要要成分,则样块最小质量为10g。松散填充材料,从制品上任意截取最小质量为50g的样块作为试样。含水产品,将制品干燥后,任意截取其最小质量为10g的样块作为试样。 |
| 燃烧性能A(A2)级(平板状建筑材料及制品)适用项目(GB/T 5464或GB/T14402+GB/T 20284) | GB/T 5464:试样为圆柱形,体积(76±8)cm3,直径43mm,高度(50±3)mm,样品厚度不够50mm,可叠加层数使其达到50±3mm并用两根0.5mm的铁丝捆绑。 GB/T 14402: 粉末/小颗粒 GB/T 20284:长翼(1000+5)mmx (1500+5)mm短翼(495±5)mmx(1500+5)mm厚度不超过200mm | GB/T 5464:5组 GB/T 14402:样品应该具有代表性,对于匀质制品或非匀质制品的被测组分,应任意截取至。少5个样快作为试样。若被测组分为匀质制品或非匀质制品的主要成分,则样块最小质量为50g。若被测组分为非匀质制品的次要要成分,则样块最小质量为10g。松散填充材料,从制品上任意截取最小质量为50g的样块作为试样。含水产品,将制品干燥后,任意截取其最小质量为10g的样块作为试样。 GB/T 20284: 长翼和短翼各3组 | |||
| 燃烧性能B1级(平板状建筑材料及制品)适用项目(GB/T 20284+GB/T 8626点火时间30s) | GB/T 20284:长翼(1000+5)mmx(1500±5)mm短翼(495±5)mmx(1500+5)mm厚度不超过200mm GB/T 8626: 长250mm,宽90mm,厚度不超过60mm | GB/T 20284:长翼和短翼各3组 GB/T 8626:6个 | |||
| 燃烧性能B2级(平板状建筑材料及制品)适用项目(GB/T 20284+GB/T 8626点火时间30s) | GB/T 20284: 长翼(1000+5)mmx(1500+5)mm短翼(495±5)mmx(1500+5)mm厚度不超过200mm GB/T 8626:长250mm,宽90mm,厚度不超过60mm | GB/T 20284:长翼和短翼各3组 GB/T 8626:6个 | |||
2 | 铺地材料 | 燃烧性能A(A1)级(铺地材料)适用项目(GB/T 5464+GB/T14402) | GB/T 5464: 试样为圆柱形,体积(76±8)cm3,直径43mm,高度(50±3)mm,样品厚度不够50mm,可叠加层数使其达到50±3mm并用两根0.5mm的铁丝捆绑。 GB/T 14402:粉末/小颗粒 | GB/T 5464:5组 GB/T 14402 :样品应该具有代表性,对于匀质制品或非匀质制品的被测组分,应任意截取至少5个样快作为试样。若被测组分为匀质制品或非匀质制品的主要成分,则样块最小质量为50g。若被测组分为非匀质制品的次要要成分,则样块最小质量。为10g。松散填充材料,从制品上任意截取最小质量为50g的样块作为试样。含水产品,将制品干燥后,任意截取其最小质量为10g的样块作为试样。 | |
| 燃烧性能A(A2)级(铺地材料)适用项目(GB/T 5464或GB/T14402+11785) | GB/T 5464:试样为圆柱形,体积(76±8)cm3,直径43mm,高度(50±3)mm,样品厚度不够50mm,可叠加层数使其达到50±3mm并用两根0.5mm的铁丝捆绑。 GB/T 14402:粉末/小颗粒 GB/T 11785: (1050±5)mmx(230±5)mm,如果试样的厚度超过19mm,长度可减少至(1025±5)mm | GB/T 54645组 GB/T 14402:样品应该具有代表性,对于匀质制品或非匀质制品的被测组分,应任意截取至少5个样快作为试样。若被测组分为匀质制品或非匀质制品的主要成分,则样块最小质量为50g。若被测组分为非匀质制品的次要要成分,则样块最小质量。为10g。松散填充材料,从制品上任意截取最小质量为50g的样块作为试样。含水产品,将制品干燥后,任意截取其最小质量为10g的样块作为试样。 GB/T 11785: 6个.一个方向制取3个,在该方向的垂直方向再制取另外3个试样 | |||
| 燃烧性能B1级(铺地材料)适用项目(GB/T 11785+GB/T 8626点火时间15s) | GB/T 11785:(1050±5)mmx(230±5)mm,如果试样的厚度超过19mm,长度可减少至(1025+5)mm GB/T 8626:长250mm,宽90mm,厚度不超过60mm | GB/T 11785: 6个,一个方向制取3个,在该方向的垂直方向再制取另外3个试样。 GB/T 8626:6个 | |||
| 燃烧性能B2级(铺地材料)适用项目 (GB/T 11785+GB/T 8626点火时间15s) | GB/T 11785:(1050±5)mmx(230±5)mm,如果试样的厚度超过19mm,长度可减少至(1025±5)mm GB/T 8626:长250mm,宽90mm,厚度不超过60mm | GB/T 11785: 6个,一个方向制取3个,在该方向的垂直方向再制取另外3个试样。 GB/T 8626:6个 | |||
3 | 管状绝热材料 | 燃烧性能A(A1)级(管状绝热材料)适用项目(GB/T 5464+GB/T14402) | GB/T 5464:试样为圆柱形,体积(76±8)cm3,直径43mm,高度(50±3)mm,样品厚度不够50mm,可叠加层数使其达到50±3mm并用两根0.5mm的铁丝捆绑。 GB/T 14402 :粉末/小颗粒 | GB/T 5464:5组 GB/T 14402:样品应该具有代表性,对于匀质制品或非匀质制品的被测组分,应任意截取至。少5个样快作为试样。若被测组分为匀质制品或非匀质制品的主要成分,则样块最小质量为50g。若被测组分为非匀质制品的次要要成分,则样块最小质量为10g。松散填充材料,从制品上任意截取最小质量为50g的样块作为试样。含水产品,将制品干燥后,任意截取其最小质量为10g的样块作为试样。 | |
| 燃烧性能A(A2)级(管状绝热材料)适用项目(GB/T 5464或GB/T14402+GB/T 20284) | GB/T 5464:试样为圆柱形,体积(76±8)cm3,直径43mm,高度(50±3)mm,样品厚度不够50mm,可叠加层数使其达到50±3mm并用两根0.5mm的铁丝捆绑。 GB/T 14402 :粉末/小颗粒 GB/T 20284:长翼(1000+5)mmx(1500+5)mm短翼(495+5)mmx(1500+5)mm厚度不超过200mm | GB/T 54645组 GB/T 14402 :样品应该具有代表性,对于匀质制品或非匀质制品的被测组分,应任意截取至少5个样快作为试样。若被测组分为匀质制品或非匀质制品的主要成分,则样块最小质量为50g。若被测组分为非匀质制品的次要要成分,则样块最小质量。为10g。松散填充材料,从制品上任意截取最小质量为50g的样块作为试样。含水产品,将制品干燥后,任意截取其最小质量为10g的样块作为试样。 GB/T 20284:长翼和短翼各3组 | |||
| 燃烧性能B1级(管状绝热材料)适用项目(GB/T 20284+GB/T 8626点火时间30s) | GB/T 20284:长翼(1000+5)mmx(1500+5)mm短翼(495+5)mmx(1500±5)mm厚度不超过200mm GB/T 8626:长250mm,宽90mm,厚度不超过60mm | GB/T 20284:长翼和短翼各3组 GB/T 8626:6个 | |||
| 燃烧性能B2级(管状绝热材料)适用项目(GB/T 20284+GB/T 8626点火时间30s) | GB/T 20284:长翼(1000+5)mmx (1500+5)mm短翼(495±5)mmx(1500+5)mm厚度不超过200mm GB/T 8626:长250mm,宽90mm,厚度不超过60mm | GB/T 20284:长翼和短翼各3组 GB/T 8626:6个 | |||
4 | 窗帘幕布、家具制品装饰用织物 | 燃烧性能B1级(窗帘幕布、家具制品装饰用织物)适用项目(GB/T 5454+GB/T 5455) | GB/T 5454:150mmx50mm GB/T 5455 :300mmx89mm | GB/T 5454:经向和纬向至少各取15块试样 GB/T 5455:方法A:10块(经纬向各5块);方法B:5块(经向3块,纬向2块) | |
| 燃烧性能B2级(窗帘幕布、家具制品装饰用织物)适用项目(GB/T 5454+GB/T 5455) | GB/T 5454:150mmx50mm GB/T 5455 :300mmx89mm | GB/T 5454经向和纬向至少各取15块试样 GB/T 5455:方法A:10块(经纬向各5块);方法B:5块(经向3块,纬向2块) | |||
5 | 电线电缆套管 | 燃烧性能B1级(电线电缆套管)适用项目(GB/T 2406.2+GB/T2408+GB/T 8627) | GB/T 2406.2:实际大小(长度至少>140mm) GB/T 2408:长125±0.5mm;宽13.0+0.5mm;厚度不得超过13.0mm GB/T 8627:25.4+0.3mmx25.4+0.3mm厚度不大于25mm | GB/T 2406.2:15-30根/片 GB/T 2408:6个(水平燃烧);10个(23°C调节);20个(23°C调节+70°C老化) GB/T 8627:6个 | |
| 燃烧性能B2级(电线电缆套管)适用项目(GB/T 2406.2+GB/T2408) | GB/T 2406.2:实际大小(长度至少>140mm) GB/T 2408:长125+0.5mm;宽13.0±0.5mm;厚度不得超过13.0mm | GB/T 2406.2:15-30根/片 GB/T 2408:6个(水平燃烧);10个(23°C调节);20个(23°C调节+70°C老化) | |||
6 | 电器设备外壳:及附件 | 燃烧性能B1级(电器设备外壳及附件)适用项目(GB/T 5169.16) | GB/T 5169.16:长125+0.5mm;宽13.0+0.5mm;厚度不得超过13.0mm | GB/T 5169.16: 6个(水平燃烧);10个(23°C调节);20个(23°C调节+70°C老化) | |
| 燃烧性能B2级(电器设备外壳及附件)适用项目(GB/T 5169.16) | GB/T 5169.16:长125+0.5mm;宽13.0+0.5mm;厚度不得超过13.0mm | GB/T 5169.16 : 6个(水平燃烧);10个(23°C调节);20个(23°C调节+70°C老化) | |||
7 | 电器、家具制品用泡沫 | 燃烧性能B1级(电器、家具制品用泡沫)适用项目(GB/T 16172+GB/T8333) | GB/T 16172:长(98-100)mmx宽(98-100)mm6mm≤厚度≤50mm质量≤200g GB/T 8333 :长254+1,宽19+1,厚19+1mm;密度均一,不可高于平均密度的5%之上 | GB/T 16172:6个 GB/T 8333 :10个 | |
| 燃烧性能B2级(电器、家具制品用泡沫)适用项目(GB/T 8333) | GB/T 8333 :长254+1,宽19+1,厚19+1mm;密度均一,不可高于平均密度的5%之上 | GB/T 8333 :10个 | |||
8 | 软质家具 | 燃烧性能B1级(软质家具)适用项目(GB/T 27904+GB17927.1) | GB/T 27904:试验样品为实际使用的家具和组件(含座垫、靠垫) GB 17927.1: 试验样品为实际使用的家具和组件(含座垫、靠垫) | GB/T 27904 :至少1组 GB 17927.1:至少1组 | |
| 燃烧性能B2级(软质家具)适用项目 (GB/T 27904+GB17927.1) | GB/T 27904: 试验样品为实际使用的家具和组件(含座垫、靠垫) GB 17927.1:试验样品为实际使用的家具和组件(含座垫、靠垫) | GB/T 27904 :至少1组 GB 17927.1:至少1组 | |||
9 | 硬质家具 | 燃烧性能B1级(硬质家具)适用项目 (GB/T 27904) | GB/T 27904 :试验样品为实际使用的家具和组件(含座垫、靠垫) | GB/T 27904 :至少1组 | |
| 燃烧性能B2级(硬质家具)适 用项目 (GB/T 27904 ) | GB/T 27904 :试验样品为实际使用的家具和组件(含座垫、靠垫) | GB/T 27904:至少1组 | |||
10 | 软质床垫 | 燃烧性能B1级(软质床垫)适用项目 (GB8624附录A) | GB8624附录A:试样尺寸应与实际使用的床垫一致,试验样品为一个完整的床垫(包括床托)。床垫顶部距离地面总高度不大于910mm. | GB 8624附录A:至少1组 | |
| 燃烧性能B2级(软质床垫)适用项目 GB 8624附录A) | GB 8624附录A:试样尺寸应与实际使用的床垫一致,试验样品为一个完整的床垫(包括床托)。床垫顶部距离地面总高度不大于910mm. | GB 8624附录A:至少1组 | 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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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BS EN 13501- 1:2018建筑材料及制品 燃烧性能分级第1部分:利用火反应数据分级 | EN 13823:2020, BS EN13823:2020建筑材料或制品的单体燃烧试验 | 长翼(1000+5)mmx (1500+5)mm 短翼(495±5)mmx(1500±5)mm厚度不超过200mm | 3组长翼和短翼 |
| ISO 1182, EN ISO1182:2020, BS EN ISO1182:2020建筑材料对火的反应-不燃性试验 | 试样为圆柱形,体积(76±8)cm3,直径43mm,高度(50±3)mm,样品厚度不够50mm,可叠加层数使其达到50±3mm并用两根0.5mm的铁丝捆绑 | 5组 | ||
| ISO 1716-2018产品耐火性反应试验-总燃烧热量的测定(热值) | 粉末/颗粒 | 样品应该具有代表性,对于匀质制品或非匀质制品的被测组分,应任意截取至少5个样快作为试样。若被测组分为匀质制品或非匀质制品的主要成分,则样块最小质量为50g。若被测组分为非匀质制品的次要要成分,则样块最小质量为10g。松散填充材料,从制品上任意截取最小质量为50g的样块作为试样。含水产品,将制品干燥后,任意截取其最小质量为10g的样块作为试样。(简单处理的话就是每个组分的测试准备至少20g有代表性的试样) | ||
| EN ISO 9239-1-2010地面材料防火测试第一部分:使用辐射热源测定燃烧性能 | (1050±5) mmx (230±5) | 6个,一个方向制取3个,在该方向的垂直方向再制取另外3个试样 | ||
| ISO11925-2:2020, EN ISO11925-2:2020, BS EN ISO11925-2:2020 对着火试验的反应-直接暴露:在火焰下产品的可燃性第2部分单火源测试 | 长250mm,宽90mm厚度不超过60mm | 6个,一个方向制取3个,在该方向的垂直方向再制取另外3个试样 | ||
送检指南(构件类) | |||||
序号 | 材料制品类别 | 检验依据标准 | 检验项目 | 样品尺寸和数量 | 备注(客户须知) |
1 | 一般测试方法,适合建筑构件和其他要求:耐火性能的结构件(标准升温曲线) | 建筑构件耐火试验方法 第1部分:通用要求GB/T 9978.1-2008 | 耐火性能 | 1件(套),试件应与实际使用的尺寸相同,如果试件的 尺寸大于试验炉所能容纳的尺寸,垂直分隔件取3000mmx3000mm,水平分隔件取4500mmx3000mm (两端支撑)或者4500mmx4500mm(四周支撑); | 1)有特殊养护的试件,测试周期在养护完成后增加一周; 2)提交测试申请时需要同时提供样件的详细结构图,样件安装图和其他必要资料; |
2 | 建筑结构和构件耐火试验的一般要求 | 耐火测试第1部分:通用要 求EN 1363-1:2020;BS EN 1363-1:2020耐火测试-第2部分:供选择的和可增加的程序EN 1363-2:1999 BSEN1363-2:1999 | 耐火性能 | 1套全尺寸建筑构件,与最终使用的建筑构件相同或具有代表性。 当构件超过可容纳的尺寸时,构件的最小尺寸应为:垂直:高3米,宽3米。 水平方向:4.5m长x3m宽对于非对称垂直分隔构件要求每侧耐火,然后使用单独的试样(共2组试样)从每则进行试验。如果可以确定耐火性较低的一侧,则只需进行一次试验。 | 1)有特殊养护的试件,测试周期在养护完成后增加一周。 2)所有相关数据,如样本图纸、安装细节,应与申请表一起提交。 |
3 | 承重构件地板和天花板 | 承重构件的耐火测试第2部分:地板和天花板EN 1365-2:2014BS EN 1365-2:2014 | 耐火性能 | 1套全尺寸建筑构件,与最终使用的建筑构件相同或具有代表性。 当构件超过可容纳的尺寸时,构件的最小尺寸应为: | 1)有特殊养护的试件,测试周期在养护完成后增加一周。 2)所有相关数据,如样本图纸、安装细节,应与申请表一起提交。 |
4 | 承重水平分隔构件 | 建筑构件耐火试验方法 第5部分:第5部分:承重水平分隔构件的特殊要求GB/T 9978.5-2008 | 耐火性能 | 1件(套),试件应与实际使用的尺寸相同,如果试件的尺寸大于 试验炉所能容纳的尺寸,取4500mmx3000mm(两端支撑)或者4500mmx4500mm(四周支撑); | 1)有特殊养护的试件,测试周期在养护完成后增加一周; 2)提交测试申请时需要同时提供样件的详细结构图,样件安装图和其他必要资料; 4)请指定测试面,若样品非对称结构且要求两面耐火,则按照2次测试对待。 |
5 | 承重水平分隔构件的特殊要求 | 建筑构件耐火试验方法第5部分:承重水平分隔构件的特殊要求: ISO 834-5:2000 | 耐火性能 | 1套全尺寸建筑构件,与最终使用的建筑构件相同或具有代表性。 当构件超过炉子所能容纳的尺寸时,构件的最小尺寸应为:4.5m长x3m宽 | 1)有特殊养护的试件,测试周期在养护完成后增加一周。 2)所有相关数据,如样本图纸、安装细节,应与申请表一起提交。 3)所有承重细节应在使用前说明,任何特殊承重条件可能需要额外收费 |
6 | 非承重垂直分隔构件 | 建筑构件耐火试验方法 第8部分:非承重垂直分隔构件的特殊要求GB/T 9978.8-2008 | 耐火性能 | 1件(套),试件应与实际使用的尺寸相同,如果试件的尺寸大于试验炉 所能容纳的尺寸,垂直分隔件取3000mm x3000mm | 1)有特殊养护的试件,测试周期在养护完成后增加一周。 2)提交测试申请时需要同时提供样件的详细结构图,样件安装图和其他必要资料; |
| 建筑构件耐火试验方法第8部分:非承重垂直分隔构件的特殊要求ISO 834-8:2002/Cor.1:2009 | 耐火性能 | 1套全尺寸建筑构件,与最终使用的建筑构件相同或具有代表性。 当构件超过熔炉可容纳的尺寸时,构件的最小尺寸应为:高3米,宽3米。 对于非对称垂直分隔构件要求每侧耐火,然后使用单独的试样(共2组试样)从每侧进行试验。如果可以确定耐火性较低的一侧,则只需进行一次试验。 | 1)有特殊养护的试件,测试周期在养护完成后增加一周。 2)所有相关数据,如样本图纸、安装细节,应与申请表一起提交。 | ||
7 | 非承重垂直构件 | 建筑材料和构件的燃烧试验第20部分:建筑构件耐火的测定方法(一般原则)BS 476-20:1987+AC:2014;建筑材料和构件的燃烧试验第22部分:非承重构件耐火的测定方法 BS 476-22:1987+AC:2014 | 耐火性能 | 1套全尺寸建筑构件,与最终使用的建筑构件相同或具有代表性。当元构件超过可容纳的尺寸时,构件的最小尺寸应为:高3米,宽3米。对于非对称垂直分隔构件:要求每侧耐火,然后使用单独的试样(共2组试样)从每侧进行试验。如果可以确定耐火性较低的一侧,则只需进行一次试验。 | 1)有特殊养护的试件,测试周期在养护完成后增加一周。 2)所有相关数据,如样本图纸、安装细节,应与申请表一起提交。 |
8 | 非承重吊顶构件 | 建筑构件耐火试验方法第9部分:非承重吊顶构件的特殊要求ISO 834-9:2003/Cor.1:2009 | 耐火性能 | 1套建筑构件,与最终用途的建筑构件相同或具有代表:性,其尺寸为4.5m长x3m宽 | 1)有特殊养护的试件,测试周期在养护完成后增加一周。 2)提交测试申请时需要同时提供样件的详细结构图,样件安装图和其他必要资料; 3)请指定测试面,若样品非对称结构且要求两面耐火,则按照2次测试对待。 |
9 | 非承重吊顶系统 | 建筑构件耐火试验方法第9部分:非承重吊顶构件的特殊要求: GB/T9978.9-2008 | 耐火性能 | 1件(套),试件应与实际使用的尺寸相同,如果试件的尺寸大于试验炉所能容纳的尺寸,取4500mmx3000mm(两端支撑)或者最大不超过4500mmx4500mm | 1)有特殊养护的试件,测试周期在养护完成后增加一周。 2)提交测试申请时需要同时提供样件的详细结构图,样件安装图和其他必要资料; |
10 | 非承重墙 | 非承重构件的耐火测试第1部分:墙EN 1364-1:2015;BS EN 1364-1:2015 | 耐火性能 | 1套全尺寸建筑构件,与最终使用的建筑构件相同或具有代表性。当构件超过熔炉可容纳的尺寸时,构件的最小尺寸应为:高3米,宽3米。对于非对称垂直分隔构件要求每侧耐火,然后使用单独的试样(共2组试样)从每侧进行试验。如果可以确定耐火性较低的一侧,则只需进行一次试验。 | 1)有特殊养护的试件,测试周期在养护完成后增加一周。 2)所有相关数据,如样本图纸、安装细节,应与申请表一起提交。 |
11 | 非承重天花板 | 非承重构件的耐火测试第2部分:天花板EN 1364-2:2018BS EN 1364-2:2018 | 耐火性能 | 1套建筑构件,与最终用途的建筑构件相同或具有代表:性,其尺寸为4.5m长x3m宽 | 1)有特殊养护的试件,测试周期在养护完成后增加一周。 2)提交测试申请时需要同时提供样件的详细结构图,样件安装图和其他必要资料; |
12 | 防火窗 | 防火窗GB 16809-2008 | 耐火性能 | 1件,试件应与实际使用的尺寸相同,如果试件的尺寸大[于试验炉所能容纳的尺寸,垂直分隔件取3000mmx3000mm | 1)提交测试申请时需要同时提供样件的详细结构图,样件安装图,实际使用的辅助结构、或支撑结构和其他必要资料; 2)对于实际工程存在特殊的专用结构,测试也安装在此结构上进行;当试件尺寸与试验框架洞口尺寸一致时,可将试件直接安装在框架上,当小于洞口尺寸时,采用辅助结构或者支撑结构。 |
13 | 建筑门窗 室外升温曲线和室内标准升温曲线 | 建筑门窗耐火完整性试验方法GB/T 38252-2019 | 耐火性能 | 1件,试件应与实际使用的尺寸相同,如果试件的尺寸大于试验炉所能容纳的尺寸,垂直分隔件取3000mmx3000mm | 1)提交测试申请时需要同时提供样件的详细结构图,样件安装图,实际使用的辅助结构、或支撑结构和其他必要资料; 2)对于实际工程存在特殊的专用结构,测试也安装在此结构上进行;当试件尺寸与试验框架洞口尺寸一致时,可将试件直接安装在框架上,当小于洞口尺寸时,采用辅助结构或者支撑结构。 |
14 | 防火门 | 防火门GB 12955-2008 | 耐火性能(完整性、隔热性) | 1件(套)门或者卷帘,一套用于测试,一套用于结构检查(客户可以自行选择是否需要实验室执行结构检查);试件及其所有的零部件应与实际使用的尺寸相同,如果试件的尺寸大于试验炉所能容纳的尺寸,应选择可能试验的最大尺寸(最大宽2.8m,高3m); | 1)提交测试申请时需要同时提供样件的详细结构图(如结构尺寸、材料、所有的五金件等),样件安装图和其他必要资料; 2)防火门分A类-隔热防火门,B类-部分隔热防火门,C类-非隔热防火门。其中A类有甲级(1.5h)/乙级(1.0h)/丙级(0.5h)之分,其他以耐火时间表示。 3)对于C类防火门,第1小时收费RMB8000,其他不变。 4)客户指明暴露面(耐火测试面)。 |
15 | 门、卷帘和可开启窗户 | 门、卷帘,可开启窗户和建筑五金件的耐火和防烟试验第1部分:门、卷帘和可开启窗户的耐火试验EN 1634-1:2014+A1:2018,BS EN 1634-1:2014+A1:2018 | 耐火性能 | 1樘防火门、窗或卷帘总成(包含所有五金件),最大尺寸3mx3m。 | 提供足够详细的规范,以允许实验室在试验前对试样进行详细检查,并同意信息的准确性提供(例如,提供材料、尺寸、安装和固定方法的零件清单和图纸,包括建筑五金件的零件清单和图纸)。 |
16 | 门和卷帘 | 门和卷帘的耐火试验方法GB/T 7633-2008防火卷帘GB 14102-2005 | 耐火性能(完整性、隔热性、热辐射) | 1件(套)门或者卷帘,;试件及其所有的零部件应与实际使用的尺寸相同,如果:试件的尺寸大于试验炉所能容纳的尺寸,应选择可能试验的最大尺寸(最大宽2.8m,高3m);对于对称结构或者可以确定薄弱面的非对称结构试样,执行1次耐火试验;如果非对称结构无法确定薄弱面,当要求两面耐火时,需要执行2次试验(用于测试样品2套,费用为常规的2倍)。 | 1)提交测试申请时需要同时提供样件的详细结构图(如结构尺寸、材料、所有的五金件等),样件安装图和其他必要资料; 2)测试结果除了与样品有关外,还与辅助结构或者支撑结构、边界条件有关,实际使用存在多种组合时,门(卷帘)总成需要分别执行试验; |
| 门和卷帘的耐火试验第1部分:通用要求ISO 3008-1:2019 | 耐火性能 | 1套全尺寸防火门或卷帘总成(包含所有五金件),最大。 尺寸3mx3m。 | 提供足够详细的规范,以允许实验室在试验前对试样进行详细检:查,并同意信息的准确性提供(例如,提供材料、尺寸、安装和固定方法的零件清单和图纸,包括建筑五金件的零件清单和图纸) | ||
17 | 门组件 | 门组件的燃烧测试NFPA 252:2017 | 耐火性能 | 1樘防火门总成(包含所有五金件),最大尺寸3mx3m. | 提供足够详细的规范,以便实验室在测试前对试样进行详细检查并同意信息的准确性。提供(例如设计、构造、材料、工艺、硬件、防火门组件可以由单门、成对门、专用门或多节门组成,其尺寸和尺寸应代表那些需要防火等级的产品)。 |
| 门组件的防火试验 ANSI/UL 10B-2015 (R2020) | 耐火性能 | ||||
| 门组件的正压防火试验UL 10C-2016 | 正压防火试验 | ||||
| 防火门及组件耐火测试 CAN/ULC-S104-2015 | 耐火性能 | ||||
18 | 防火封堵材料 | 防火封堵材料GB 23864-2009 | 耐火性能(完整性、隔热 性) | 有机防火堵料80kg,无机防火堵料150kg,阻火包150kg | 1)对于缝隙用防火封堵材料,说明适应的最大缝隙和最小缝隙。 2)若整个封堵样件由客户制备(包括内部必要的穿线、管等),第1小时测试费RMB9000 |
19 | 钢结构防火涂料 | 钢结构防火涂料GB 14907-2018 | 钢结构防火涂料 | 膨胀超薄:50kg膨胀薄型:100kg非膨胀:200kg | 基材和样品涂敷可有客户自行完成(客户工厂或者实验室)。基材要求:符合国标要求的36b或HN400x200工字型钢梁,长度为4450mm。涂覆要求:依据涂料产品使用说明书规定的工艺条件对试件进行涂覆,形成涂覆钢梁试件,并放在通风干燥的室内自然环境中干燥养护,对于超薄型钢结构防火涂料,养护期不低于7天,膨胀型涂料养护期不低于10天,非膨胀型养护期不低于28天。 |
20 | 饰面型防火涂料 | 饰面型防火涂料GB 12441-2018 | 大板法:耐燃时间、小室法:质量损失、炭化体积 | 10kg | |
21 | 建筑材料的组件和构件 | 建筑材料的组件和构件的燃烧测试方法第4部分:建筑构件的耐火测试AS 1530.4:2014 | 耐火性能 | 1套全尺寸建筑构件,与最终使用的建筑构件相同或具有代表性。当构件超过熔炉可容纳的尺寸时,构件的最小尺寸应为: 垂直:高3米,宽3米。水平方向:4.5m长x3m宽对于非对称垂直分隔构件要求每侧耐火,然后使用单独的试样(共2组试样)从每侧进行试验。如果可以确定耐火性较低的一侧,则只需进行一次试验。 | 1)有特殊养护的试件,测试周期在养护完成后增加一周。 2)所有相关数据,如样本图纸、安装细节,应与申请表一起提父. |
22 | 建筑构件和材料 | 建筑结构和材料的耐火性测试方法CAN/ULCS101-14 | 耐火性能 | 1套全尺寸建筑构件,与最终使用的建筑构件相同或具有代表性。当构件超过熔炉可容纳的尺寸时,构件的最小尺寸应为:梁长:4.5米垂直:高3米,宽3米。水平:4.5米长x4米宽(如果四周需要支撑,4.5米长x4.5米宽),(请注意,规定水平暴露面积不小于16平方米,且尺寸均不小于3.7米,实际使用尺寸短边小于3.7m时按实际尺寸测试)对于非对称垂直分隔构件要求每侧耐火,然后使用单独的试样(共2组试样)从每侧进行试验。如果可以确定耐火性较低的一侧,则只需进行一次试验。 | 1)有特殊养护的试件,测试周期在养护完成后增加一周。 2)所有相关数据,如样本图纸、安装细节,应与申请表一起提交。 |
| 建筑构件和材料的燃烧测试方法 ASTM E119-2020 | |||||
| 建筑构件和材料的耐火测试UL 263-2020 | |||||
23 | 建筑结构和构件耐火试验的一般要求 | 耐火试验建筑结构原件第1部分:一般要求ISO 834-1:1999+A1:2012 | 耐火性能 | 1套全尺寸建筑构件,与最终使用的建筑构件相同或具有代表性。当构件超过熔炉可容纳的尺寸时,构件的最小尺寸应为:垂直:高3米,宽3米。水平方向:4.5m长x3m宽对于非对称垂直分隔构件要求每侧耐火,然后使用单独的试样(共2组试样)从每侧进行试验。如果可以确定耐火性较低的一侧,则只需!进行一次试验。 | 1)有特殊养护的试件,测试周期在养护完成后增加一周。 2)所有相关数据,如样本图纸、安装细节,应与申请表一起提交。 3)如果需要承重,额外收费。 |
24 | 建筑门窗 室外升温曲线和室内标准升温曲线 | 建筑门窗耐火完整性试验方法GB/T 38252-2019 | 耐火完整性 | 1件,试件应与实际使用的尺寸相同,如果试件的尺寸大于试验炉所能容纳的尺寸,垂直分隔件取3000mmx3000mm | 1)提交测试申请时需要同时提供样件的详细结构图,样件安装图,实际使用的辅助结构、或支撑结构和其他必要资料; 2)对于实际工程存在特殊的专用结构,测试也安装在此结构上进行;当试件尺寸与试验框架洞口尺寸一致时,可将试件直接安装在框架上,当小于洞口尺寸时,采用辅助结构或者支撑结构。 |
25 | 梁、梁的特殊要求 | 承重构件的耐火测试第3部分:梁EN 1365-3:1999 BS EN1365-3:2000 | 耐火性能 | 1套长度为4.5米的全尺寸梁。 | 1)有特殊养护的试件,测试周期在养护完成后增加一周。 2)提交测试申请时需要同时提供样件的详细结构图,样件安装图和其他必要资料。 3)加载方案在提交正式申请前与实验室确认,特殊加载根据实际情况收费(水平加载最大400kN垂直200kN)。 |
| 建筑构件耐火试验方法第6部分:梁的特殊要求GB/T 9978.6-2008 | |||||
| 建筑构件耐火试验方法第6部分:梁的特殊要求 ISO 834-6:2000 | |||||
26 | 水平构件 | 建筑材料和构件的燃烧试验第20部分:建筑构件耐火的测定方法(一般原则)BS 476-20:1987+AC:2014;建筑材料和构件的燃烧试验第22部分:非承重构件耐火的测定方法BS 476-22:1987+AC:2014 | 耐火性能 | 1套全尺寸建筑构件,与最终使用的建筑构件相同或具有代表性。当构件超过炉子所能容纳的尺寸时,构件的最小尺寸应为: 4.5m长x3m宽 | 1)有特殊养护的试件,测试周期在养护完成后增加一周。 2)所有相关数据,如样本图纸、安装细节,应与申请表一起提交。 3)所有承重细节应在使用前说明,任何特殊承重条件可能需要额外收费。 |
| 建筑材料和构件的燃烧试验第20部分:建筑构件耐火的测定方法(一股原则)BS 476-20:1987+AC:2014;建筑材料和构件的燃烧试验第21部分:承重构件耐火性能的测定方法BS 476-21:1987+AC:2014 | |||||
27 | 镶玻璃构件耐火试验 | 镶玻璃构件耐火试验方法 GB/T 12513-2006 | 耐火性能(完整性,隔热性,热辐射) | 1件,试件应与实际使用的尺寸相同,如果试件的尺寸大于试验炉所能容纳的尺寸,垂直分隔件取3000mmx3000mm,水平分隔件取4500mmx3000mm(两端支撑); | 1)提交测试申请时需要同时提供样件的详细结构图,样件安装图,实际使用的辅助结构、或支撑结构和其他必要资料; 2)对于实际工程存在特殊的专用结构,测试也安装在此结构上进行;当试件尺寸与试验框架洞口尺寸一致时,可将试件直接安装在框架上,当小于洞口尺寸时,采用辅助结构或者支撑结构。 |
28 | ISO 834建筑构件耐火试验方法 | ISO 834-5:2000 | 耐火性能 | 尺寸:试件应与实际使用的尺寸相同,如果试件的尺寸大于试验炉所能容纳的尺寸,取4500mmx3000mm(两端支撑)或者4500mmx3300mm(四周支撑); 数量:1件(套) | 1)有特殊养护的试件,测试周期在养护完成后增加一周; 2)提交测试申请时需要同时提供样件的详细结构图,样件安装图和其他必要资料; |
| ISO 834-6:2000 | 尺寸:长度4500mm 数量:1件(套) | ||||
| IS0 834- 8:2002+Cor.1:2009 | 尺寸:试件应与实际使用的尺寸相同,如果试件的尺寸大于试验炉所能容纳的尺寸,垂直分隔件取3000mmx3000mm(玻璃最好选长1200mmx宽700mm) 数量:1件(套) | ||||
| ISO 834-1: 1999/1.2012 | 尺寸:试件应与实际使用的尺寸相同,如果试件的尺寸大于试验炉所能容纳的尺寸,取4500mmx3000mm(两端支撑)或者4500mmx3300mm(四周支撑); 数量:1件(套) | ||||
| IS0 834-9:2003+Cor.1:2009 | 尺寸:试件应与实际使用的尺寸相同,如果试件的尺寸大于试验炉所能容纳的尺寸,取4500mmx3000mm(两端支撑)或者4500mmx3300mm(四周支撑); 数量:1件(套) | ||||
送检指南(电线电缆) | |||||
序号 | 材料制品类别 | 检验依据标准 | 检验项目 | 样品尺寸和数量 | 备注(客户须知) |
1 | 不燃电缆(光缆) | GB/T 14402 | 建筑材料燃烧热值的测定 | 样品应该具有代表性,对于匀质制品或非匀质制品的被测组分,应任意截取至少5个样快作为试样。 若被测组分为匀质制品或非匀质制品的主要成分,则样块最小质量为50g。若被测组分为非匀质制品的次要要成分, 则样块最小质量为10g。松散填充材料,从制品上任意截取最小质量为50g的样块作为试样。含水产品,将制品干燥后, 任意截取其最小质量为10g的样块作为试样。(简单处理的话就是每个组分的测试准备至少20g有代表性的试样) | 无明确要求。 避免极端环境 |
2 | 阻燃1级电缆(光缆) 阻燃2级电缆(光缆) | GB/T 20285 | 材料产烟毒性危险分级t0;t1;t2 | 尺寸: 均匀长条形:长400mm,宽小于20mm,厚小于20mm 数量: 均匀长条形:五根长度400mm的样条;颗粒状:不少于100g;液体:不少于100g | 无明确要求。 避免极端环境 |